为加强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盐政发〔2012〕2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3〕146号)和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盐城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盐财绩〔2017〕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委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同时按照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采集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盐城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是市委、市政府为了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预算内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市集聚区建设、大市区重点项目推进和龙头企业培育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项目立项依据:1.《盐城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盐财规〔2015〕33号);2.《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45号);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46号)。4.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汽车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76号)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过程
为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资金申报、审核过程中,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工贸外全程参与,做到了合理、合法、合规。
1.申请程序。2016年2月,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盐发改〔2016〕22号),对申报项目的范围、条件、材料、程序提出具体要求,规范、透明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通知在市发改委网站、市服务业工作qq群等媒体上同步进行了公示,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提供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再由所在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向市发改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会同市财政局对每个项目申报材料都进行审核,并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并归档。根据项目现场和申报材料的核查情况,对照文件具体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规模、分档支持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名单及补助额度。名单确定后,按照使用程序报市服务业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项目监督。邀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服务业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结果,由我委监察室会同市财政监察室对资金使用单位在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企业的监督,未接到任何投诉,得到一致认可。
4.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后,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2016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
(三)绩效目标
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完成投资2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税收达26亿元;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60亿元,增长20%;30个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完成200亿元。
二、 资金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计划支出结构
2016年,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共计2000万元,其中,1500万用于无偿支持,500万元由市财政局试行“一拨变双改”,实行有偿支持,另行组织安排。
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共筛选出24个项目,下达资金计划1215.8万元。具体见下表:
2016年度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下达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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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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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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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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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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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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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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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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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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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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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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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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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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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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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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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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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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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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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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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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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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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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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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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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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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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考核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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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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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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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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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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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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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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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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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已由市财政局全部拨付到县(市、区)级财政和市直单位,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陆续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其中,盐城亚邦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盐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由于在核查时缺少相关资料,资金未下达至企业。
3.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共有23个项目符合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共下达资金计划1142.8万元。具体如下:
(1)重点项目类。共8个项目,分别为悦达包装金融物流、五联钢材交易中心、中南城购物中心、大丰云平台大数据应用中心项目、金鹰海洋馆科普知识基地、大数据产业园研发孵化基地(创新大厦)、森风集团滨海汽车广场、国家石油机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江苏)(金钻大厦),支持资金合计380.3万元。
(2)集聚区类。共2个项目,分别为东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城西南现代物流集聚区,支持资金合计300万元。
(3)龙头企业类。共1个项目,为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支持资金50万元。
(4)汽车服务业类。共3个项目,分别为永宁集团汇都商务中心和城市展厅、森风集团奔驰4S店、久盈鑫现代仓储物流,支持资金合计32.5万元。
(5)服务业品牌类。共3个项目,分别为华生恒业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奖励、森风集团省级著名商标奖励、德群冷暖省级著名商标奖励,支持资金合计70万元。
(5)其他重点工作类。共6个项目,分别为人力资源产业园、盐城国际软件和服务业外包产业集聚区、城西南现代物流园、大丰港现代物流集聚区、东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盐城现代物流园补助,支持资金合计310万元。
4.资金财务管理措施
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集聚区、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发展补助和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把资金支出关,切实提高专项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一是明确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拨付各县(市、区)财政局。二是要求各区财政局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按规定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杜绝了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的发生。三是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好账务处理,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了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 项目实施情况
自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以来,我委会同财政局不断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严格把控专项资金实施的质量,大大增强了专项资金实施工作的规范性。
1、完善了项目库管理机制。全市按照四个突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库。一是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生产服务业项目、突出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内项目、突出大市区服务业项目。二是提高规模。即总投资高于去年,年度投资计划高于去年,单体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高于去年。三是条件基本成熟。所有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条件基本具备,能够完成年度计划工作量。四是注重和省、市重点项目的衔接。对列入省“十百千”行动计划的项目、省重点项目和市“三重”的项目,全部列入市重点项目。
2、强化了市区联动、共同推进机制。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快项目推进;督促项目企业强化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并已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3、强化了专项资金后评价。对项目投产后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作为评估专项效果的重要依据,并为政策后续调整提供参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最大化。
四、项目绩效分析
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了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龙头企业、汽车服务业和服务业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以及服务业重点工作的开展,为全市服务业发展作出贡献。
(1)经济总量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完成服务业增加值1992.2亿元,增长10.8 %,高于同期GDP增速1.9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43.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完成服务业投资1542.5亿元,同比增长16.1%,分别高于工业投资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1.7个和0.9个百分点;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0.9亿元,同比增长11.1%;实现服务业税收收入287.7亿元,生产性服务税收99.2亿元,同比增长3.4%,服务业税收对全部税收贡献过半,服务业已成为全市重要的税源支柱产业。
(2)集聚区不断提档升级。市级资金不断加大对集聚区的投入力度,加快了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及规划编制,有力地提升了所在集聚区的公共服务能力,为集聚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6年,31个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共完成投资204.5亿元,占年度计划102%;完成营业收入511.5亿元,实现税收26.9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102.3%和100.9%;其中8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完成投资9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60.3亿元,实现税收21.3亿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东台科技业服务集聚区的发展带动了东台市城东新区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吸引众多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入驻,丰富了城东新区的产业类型,增强了发展活力,新增大量就业岗位。2016年,盐城国际软件和服务业外包产业集聚区、城西南现代物流园、大丰港现代物流集聚区、东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盐城现代物流园共完成投资62.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8.1亿元、税收10.2亿元。
(3)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引导资金重点对现代物流类、大数据类、科技服务类、商业综合体类等行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加快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全市新兴服务业迅速兴起,大数据、科技服务、平台经济等一批新兴业态项目亮点纷呈。100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56.3亿元,增长23.5%。被扶持的8个重点项目和3个汽车服务业项目总投资30.8亿元,截止2016年底,带动社会投资40多亿元。
(4)龙头企业增长明显。根据《盐城市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培育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引导资金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的竞争能力。30个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5.3亿元、增长18.9 %。其中,国药控股盐盐城有限公司拥有上游客户近千家,下游客户8000多家,经营品规近10000个,2016年销售额近17亿元。
五、综合评价结论
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拓展服务业发展新空间,为全市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全市服务业快速发展。经过对2016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实际绩效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95.6分,绩效等级为优。
六、主要措施建议
1.扩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盘子。服务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政策,扩大了资金扶持的范围,而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总盘子却没有变化,建议市政府整合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扩大服务业引导资金盘子,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业资金的作用。
2.加大对新兴服务业扶持。新兴服务业但对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建议在今后项目资金申报中应向金融业、科技服务业、节能环保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倾斜,在载体建设,产业集聚、培大育强、品牌争创、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
3.加大考评工作的宣传力度。建议市财政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将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广泛收集财政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财务信息及相关资料,为绩效评价提供纵横比较的评价标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便于数据的收集取证,掌握项目资金的具体情况。
附件:2016年度盐城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