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